為加強學生非在校住宿管理,學校開展2020-2021學年非在校住宿申請工作,現将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2018-2020級在校學生。
2.家住長沙市區或者因實習、工作、考研需要申請非在校住宿。
3.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非在校住宿(因疾病等原因的需開具相關證明,并由校醫務科或校心理中心進行審核)。
二、辦理工作流程
1.學生本人申請。向輔導員報備後,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非在校住宿申請表》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非在校住宿承諾書》,由學生本人和家長簽字,并提供家長的身份證複印件,由家長在複印件上寫明意見并手寫簽名,一并提交。申請表及承諾書在附件下載,其中承諾書需提交一式三份。
2. 學院初審。學院對申請學生相關信息進行審核,如家長不能親自簽字的,由輔導員與家長進行聯系,告知非在校住宿的相關責任,家長同意後,則由輔導員代為簽名,相關聯系記錄存檔備查。輔導員簽署意見後,報黨總支書記審批。
3.學校終審。學院将初審通過的申請表、承諾書及彙總表報學生工作部(處)宿管中心進行審批。
三、注意事項
1. 6月15日上午10點前,将初審通過的申請表(附件1)、承諾書(附件2)及家長身份證複印件(需在上面寫明意見并手寫簽名)交至力行樓S421。
2.非在校住宿申請獲批後,中途不得回校住宿。如需回校住宿,需在學期末向學院提交回校住宿申請,學院初審後報學生處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審批通過後安排次學期學校住宿床位。
3.獲批非在校住宿的學生,在秋季學期開學報到時将租房協議複印件或有關住宿場所的其他證明材料交所在學院備案,并于本學期放假時搬離學校宿舍。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非在校住宿申請表》
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非在校住宿承諾書》
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