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2018學年學費減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3-08 責任編輯:admin 來源: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學工辦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開展2017—2018學年學生學費減免資助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費減免對象及條件
1.自2017年國家助學金評定以後至今,家庭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重大變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長期需要治療而導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學生。
2.家庭經濟特别困難(必須是極其困難的學生),雖有全額助學貸款并參加勤工助學工作,仍無法繳納學費和保障基本生活要求的學生。
3.參評學生必須來源于2017-2018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見附件1)(注:17級我院轉出學生在轉入學院申請),遭遇突發事件前沒有入《2017-2018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需要資助的學生,應及時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4.在校期間有不良誠信記錄者、2017年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者、本年度有兩科不及格者、在校期間累計三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參評。畢業生原則上不再參評。
二、減免工作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向班級提出申請,提交學費減免申請書(至少1頁A4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學費減免申請表》(見附件2)、能說明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相關材料3樣申請材料,請如實填寫,否則取消申請資格。
2.班級評議:根據申請人材料及實際情況,各班組織對申請者進行評議,初定減免名單及等級後由班長填寫好班級意見表(見附件3),全班同學在意見表上簽名。具體減免額度在綜合考慮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在校表現、學業成績、已獲資助情況等因素的基礎上确定。
3.學院審核:對班級上報的減免推薦名單及等級進行評定,審核後在學院宣傳欄和網站上公示,無異議者上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注:學費減免名單最終以學校審核、公示、審批後的名單為準)
4.學校評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初審名單進行審核,并将審核結果在全校範圍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請學校領導審批。
5.辦理減免:學生被減免的學費金額直接沖抵本人應繳學費金額。(注:隻沖抵學費,不含書費、住宿費等)
6.按照學校要求,各年級、各班應于3月13日前将相關材料交至院辦。
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
(1)紙質版——學生申請表、申請書、全班簽字的班級意見表和能說明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相關材料
(2)電子版——班級彙總表(見附件4)
聯系人:龔老師,聯系電話:84261421
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