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2020年國家獎學金評選方案
發布時間:2020-09-25 責任編輯:龔越 來源: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學工辦
根據學生工作處下發的《關于開展2020年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辦通 [2020]28号)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2020年生環學院國家獎學金評選方案。
一、國家獎學金學院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全湘燕
副組長:李素娟
組員:龔越、裴昊銘、林涵、劉芳萍、許第發、雷敏、赫榮安、朱海、劉迎新、劉芳、史文華、包淩晟、周勇華
二、國家獎學金評選辦法
1.名額及對象:學校分配給我院的2019-2020學年國家獎學金名額共2個(标準為8000元/人),全部從我院2017級學生中産生。
2.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2019-2020學年内未曾受過院部及以上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2019-2020學年的學業成績和綜合測評成績均排名專業前10%以内,且無不及格科目。
同等條件下有以下情形者優先考慮(根據論文發表級别、獲獎級别、課題級别等綜合評議):
a.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等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
b.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排名第一);
c.作為主持人成功申報大學生創新性課題;
d.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排名前三);
e.在體育競賽、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獲得省級以上比賽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或主要演員。
在以上情形相當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學業成績排名第一的申請人。
注:我院2017級學生2019-2020學年下學期期末考試的總成績由卷面成績、實驗成績及平時成績組成。因疫情原因,期末考試中的實驗部分推遲到本學期前六周進行(持續到10月13日,且實驗結束後提交的所有實驗報告為實驗成績的打分依據,故無法在實驗結束時即時公布實驗成績),經學院評審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學校學生工作處同意,2020年國家獎學金評選中學業成績排名的認定,以卷面成績為依據。
根據上級要求,我院後續其他類别獎學金的評定,以學院發布相應評選細則的時間為截止日期,若課程總成績(含卷面成績、實驗成績、平時成績等)已公布,則該門課程以總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名;若課程總成績未公布,則該門課程僅以卷面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名。
(5)在校期間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
(6)參加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7)曾獲校級以上(含校級)獎勵或榮譽。
三、國家獎學金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宣傳教育。 9月21日-9月25日,根據我院實際情況上報學工工作處,并在力行樓S418召開17-19級學委會議,做好國家獎學金評選的宣傳工作,在學院宣傳欄及網站公布評選方案。
2.個人申請。符合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的個人填寫《生環學院2020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學生個人情況表》(見附件),并提交各類證書的原件。于2020年10月9日交至學工辦龔越老師處,逾期不再接收申請。
3.院部初審、公示。10月10日學院評審工作小組進行評審,确定國家獎學金學生初審名單,于10月12-10月16日在學院宣傳欄和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師生監督,并完成系統信息錄入。
4.報送材料。10月19日前将上報《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及申請材料、《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至學生工作處。
5.最終評審結果以學生工作處公示為準。
四、院部監督電話及信箱:
如對公示的獲評名單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内撥打學工辦電話84261421反映情況。對造假騙取國家獎學金的學生,一經查實将全額追回發放的學金,并進行紀律處分。
附件下載
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