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2021學年學費減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3-16 責任編輯:龔越 來源: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學工辦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學校決定開展2020—2021學年學生學費減免資助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費減免對象及條件
1.自2020年國家助學金評定以後至今,家庭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重大變故、本人遭受重大疾病或長期需要治療而導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學生。
2.家庭經濟特别困難,雖有全額助學貸款并參加勤工助學工作,仍無法繳納學費和保障基本生活要求的學生。
3.參評學生必須來源于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在庫名單見/info/1082/2321.htm),遭遇突發事件前沒有入庫需要資助的學生,應及時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4.在校期間有不良誠信記錄者、2020年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者、本學年有3科及以上不及格者不得參評。畢業生原則上不再參評。
二、學費減免工作程序
1.學生申請:符合條件的學生向班級提出申請,提交《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學費減免申請表》(見附件1)和能說明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相關材料共2樣申請材料,請如實填寫,否則取消申請資格。
2.班級評議:根據申請人材料及實際情況,各班組織對申請者進行評議,初定減免名單及等級後,由班長填寫好《學生學費減免班級意見》(見附件2),全班同學在意見表上簽名。具體減免額度在綜合考慮申請人的家庭經濟情況、在校表現、學業成績、已獲資助情況等因素的基礎上确定。
3.學院初審:對班級上報的減免推薦名單及等級進行評定,審核後在學院網站上公示,無異議者上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注:學費減免名單最終以學校審核、公示、審批後的名單為準)
4.學校評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初審名單進行審核,并将審核結果在全校範圍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請學校領導審批。
5.辦理減免:學生被減免的學費金額直接沖抵本人應繳學費金額。(注:隻沖抵學費,不含書費、住宿費等)
三、申請材料提交時間
按照學校要求,各年級、各班應于3月22日上午10點前将相關材料交至力行樓s421學工辦龔老師。
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
1.紙質版——學生申請表、能說明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相關材料、全班簽字的班級意見表。
2.電子版——班級彙總表 (見附件3)。
附件下載
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