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校外實習實訓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9-06 責任編輯:教務處 來源:教務處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實習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教育廳和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實踐教學工作,确保校園安全,維護全體師生生命健康權益,進一步夯實學校疫情防控期間校外實習實訓(以下簡稱“實習”)工作和主體責任,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習基本要求
校外實習要求各學院做好經學校主管部門審核的師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各學院原則上安排學生在省内實習,嚴禁到中高風險地區實習。各學院根據實習性質與特點,可采取線上、線下或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集中實習建議統一租車往返實習地點。
二、實習管理
(一)實習申請流程
1.長沙市内實習申請
長沙市内實習(長沙、望城、浏陽、甯鄉四個縣、市、區)由學院提交“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外實習實訓審批表(疫情防控期間使用)”(見附件1),并附上實習計劃書和實習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經批準備案方可外出實習。
2.長沙市外實習申請
(1)長沙市外實習需先向所在學院申請,經學院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由學院提交“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外實習實訓審批表(疫情防控期間使用)”(見附件1),并附上實習計劃書和實習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經批準備案方可外出實習。
(2)實習指導教師需向學校疫情防控辦提交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新冠疫情期間教職工個人出行申請表,方可帶隊出市實習。
(二)實習返校流程
1.長沙市内實習結束後,實習教師和學生按照學校防控工作要求有序返校。
2.長沙市外實習結束後,由實習帶隊老師向所在學院提出返校申請,經學院審批同意,審批同意的材料交教務處和學生工作處備案後,按照學校防控工作要求有序返校。
3.實習期間,學生原則上不能返校。如有特殊情況需返校,學生需向所在學院說明情況,經學院審批同意後方可返校。
4.返校後是否做核酸檢測,由學校視情況研究決定,核酸檢測的費用由學校支出。
三、實習期間疫情防控要求
實習期間師生應做好個人防護,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相關規定,不得随意離開實習地點,做到實習、生活空間相對固定。對正在進行的校外實習,各學院要建立實習實訓“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學生每天向指導老師報備“兩碼”情況、體溫情況及健康狀況,一旦發現健康碼、體溫及健康狀況異樣,第一時間向實習單位和學校報告,積極配合當地落實疫情防控。
四、建立實習台帳
1.各學院要建立校外實習學生台賬,指定專人負責校外實習學生台帳工作,切實掌握每名學生實習時間、地點、是否住校等情況,同時填寫《XXX學院校外實習實訓信息報送員登記表》(見附件2),簽字蓋章後報教務處(創新創業學院)楊珊老師。
2.各學院校外實習實訓信息報送員每周五17:00前報送《XXX學院校外實習實訓學生統計表》(見附件3)紙質版至教務處(創新創業學院)楊珊老師,電子版發送至郵箱848608705@qq.com,教務處(創新創業學院)負責統計報送信息。
各學院要深刻認識當前疫情形勢,高度重視校外實習管理工作,增強疫情防控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共同保障校外實習教學活動順利開展。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外實習實訓審批表(疫情防控期間使用).docx
附件2:校外實習實訓信息報送員登記表.docx
附件3:XXX學院校外實習實訓學生統計表.xlsx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教務處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