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院畢業年級學生校外實習培訓管理,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制定本辦法。
一、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畢業年級學生在畢業離校前(以辦理完所有離校手續時間為準)到拟簽約工作的校外單位或公司進行實習或崗前培訓,必須由本人向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同意後,方可實行,否則一律按《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手冊》中學生擅自離校條例進行處理。具體條件及流程如下:
二、申請條件
1.必須持有實習培訓單位的接收确認函;
2.學生的校外實習培訓必須在畢業論文指導教師知情并同意的情況下方可進行;
3.校外實習培訓具體時長需告知得畢業論文指導教師,并征得其同意;
4.學生本人和家長必須知曉、同意并簽署《畢業年級學生校外實習培訓安全承諾書》;
5.學生必須填寫《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畢業年級校外實習培訓申請表》,并經畢業論文指導老師、教研室主任、學工辦簽字同意後,由學院院長負責審批。
三、申請流程
1.學生下載并填寫《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畢業年級學生
校外實習培訓接收确認函》模闆,由實習培訓單位填寫,并簽字蓋章,原件寄回,由學生接收後送到學院;
2.學生下載并填寫《畢業年級學生校外實習培訓安全承諾書》,由學生和家長簽字确認後原件寄回,由學生接收後送到學院,必須附上簽字家長的二代身份證複印件(學生本人及家長應充分了解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尤其是有關安全生産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3.學生填寫《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畢業年級校外實習培訓申請表》(一式兩份),持《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畢業年級學生校外實習培訓接收确認函》、《畢業年級學生校外實習培訓安全承諾書》、家長身份證複印件,按《申請表》自上而下的順序辦理。
4.申請表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完成後,交畢業班年級輔導員備案。具體備案材料如下:
1)學生本人留存:《申請表》一份;
2)學生工作辦公室留存:《申請表》一份、《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畢業年級學生校外實習培訓接收确認函》、《畢業年級學生校外實習培訓安全承諾書》、家長身份證複印件;
5、按申請表上時間規定,進行校外實習培訓,否則一律按《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手冊》中學生擅自離校條例進行處理。
四、相關要求
1.學生校外實習培訓相關申請手續必須由本人在赴實習培訓單位前辦理完畢,經同意後方可前往,委托他人和補辦申請一律不與受理;
2.學生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實習和培訓,離校時必須向輔導員請假,返校時必須向輔導員銷假,否則一律按《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生手冊》中學生擅自離校條例進行處理,在此期間産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3.學生在校外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實習培訓單位的規章制度,尤其是有關安全生産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4.校外實習培訓學生必須按照學院規定按時返校完成考試、畢業論文答辯、畢業手續辦理等各項工作,否則引起的後果均由個人承擔;
5.學生在校外實習培訓期間,必須定期(至少每周一次)與寝室長及班委溝通聯系,彙報形式适當靈活,電話、短信、Email、qq、微信等均可,保證提供給輔導員的聯系電話真實有效,并保持暢通。
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生物與環境工程學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