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生工作處下發的《關于開展2022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長大學工通 [2022]40号)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2022年生化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方案(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方案另行發布)。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
組長:全湘燕
副組長:姚玲
組員:裴昊銘、龔越、林涵、易倩倩、曹申平、盧求鈞、劉敏卓
(辦公室設在力行樓四樓S421學工辦,學工辦主任裴昊銘為辦公室主任)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辦法
1.評選對象:學校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中品學兼優的2019-2021級學生。
(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庫名單見 /info/1082/3538.htm)
2.評選名額分配:本年度學校分配予我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共24人,我院根據學院各年級困難生認定人數及參評年級困難生總人數确定各年級評選名額,計算方法為:(年級困難生人數÷參評年級困難生總人數)×總名額。
2022-2023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中,2019級49人,2020級48人,2021級38人,參評年級困難生總人數為135人,故本年度我院各年級評選名額如下:
年級 |
2019級 |
2020級 |
2021級 |
評選名額 |
9人 |
8人 |
7人 |
總計 |
24人 |
三、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國家,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生活儉樸,無抽煙、酗酒等不良嗜好;
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6.2021-2022學年内,個人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取消參評資格:有曠課行為或因病、因事假缺課累計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1/5以上;受到學校紀律處分且處分尚未解除;有考試或考查科目不合格;拒不履行繳納學費義務,惡意拖欠學費。在綜測排名相當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學業成績排名靠前的申請人。
四、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程序及時間安排
1.宣傳教育。做好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的宣傳工作,在學院宣傳欄及網站公布評選方案。
2.個人申請。符合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條件的個人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于10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紙質版交至各年級輔導員(并請同時發送電子版表格),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3.院部初審、公示。學院評審工作小組進行評審,确定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初審名單,拟定于10月24日-10月28日在學院宣傳欄和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師生監督,并完成系統信息錄入。
4.報送材料。上報《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至學生工作處。
5.最終評審結果以學生工作處公示為準。
五、院部監督電話
如對公示的獲評名單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内撥打學工辦龔老師電話15874188660反映情況。對造假騙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一經查實将全額追回發放的學金,并進行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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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附件:(2021—2022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